沧州三大医院同时发布公告多家医院宣布
2025-06-02 12:10:10
为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2025年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提升就医体验,沧州市人民医院将于2025年3月31日起取消办理门诊预交金,患者在门诊检查、检验、开药等收费项目按照实际金额进行缴费。
1、不属于门诊预交金的情形如下:①在门急诊预约挂号时,患者预交的诊查费;②按疗程或阶段多次检查或治疗,患者一次性预交的资金:口腔正畸、血液透析、康复理疗、中医治疗、化疗、放疗、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③实施日间手术、急诊手术、门诊手术前,患者在门诊检查时预交的资金;④单位或团体为个人体检预交的资金;⑤门诊特殊疾病等在门诊治疗按照住院政策报销的情形。
2、保留门诊预交金情形如下:急诊、急诊留观、门诊手术、急诊手术等情形,以及老年人等确有门急诊预交资金需求的群体,在患者自愿的前提下,我院可保留门诊预交金。
同时存量门诊预交金将从4月1日起分批清退,医院将通过短信向预交金账户有余额的患者发送清退提醒。您可持就诊卡/医保卡、患者身份证/户口本、经办人身份证、退费短信等,就近到医院各院区门诊收费处窗口办理退费。
衷心感谢您多年来对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的信任与支持。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文件的有关要求,门诊就诊患者无需提前预交押金,就诊过程中按实际费用进行结算。原医保结算、现金支付、移动支付(微信/支付宝/银联)等缴费渠道正常使用,患者可根据需求自行选择支付渠道。
从即日起,医院将对门诊预交金开展清退工作。为确保您能够顺利办理相关手续,我们在四个院区特别安排了指定窗口为您服务。具体办理地点如下:
我们建议您在2025年12月31日前来医院办理退门诊预交金。为了简化流程,请您携带以下材料:就诊卡、患者身份证、社保卡(如卡内有预存)、代办人员身份证(如有代办)以及银行卡号及开户行信息。
再次感谢您对我院的长期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秉持“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努力为您提供更加便捷的医疗服务。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相关工作要求,为更好地服务患者,便捷患者就医,沧州市第三医院自2025年3月31日起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通知如下:
二、按照上级要求,从即日起,医院将对门诊预交金开展分批清退工作,医院将通过短信向预交金账户有余额的患者发送清退提醒。对于急诊、急诊留观、门诊手术、急诊手术等情形,以及老年人等确有门诊预交金需求的,在患者自愿且确有必要的前提下,提供门诊费用预存业务。
2.按照疗程或阶段进行多次检查或治疗,患者一次性预交的资金:口腔正畸、血液透析、康复理疗、中医治疗、化疗、放疗、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
1、本人办理:需携带本人就诊卡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退费短信等进行办理。
2、委托代办:如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携带患者就诊卡及有效身份证件以及代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退费短信等进行办理。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公立医疗机构自2025年3月31日起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自2025年6月30日起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
除上述医院外,沧州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泊头市医院、沧州市第七医院(献县中医医院)、吴桥县人民医院、沧州市第五医院(青县人民医院)、东光县人民医院、海兴县医院、献县人民医院、沧州市眼科医院等也发布了取消门诊预交金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关于实施2025年卫生健康系统为民服务实事项目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优化就医流程,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提升患者就医体验,我院即日起取消门诊预交金,并对存量门诊预交金进行清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人办理:请携带本人就诊卡或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到门诊退费窗口办理清退。
2、委托代办:如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携带患者就诊卡及有效身份证件以及代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门诊退费窗口办理。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关于实施2025年卫生健康系统为民服务实事项目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减轻患者资金压力,我院自3月1日起已全面取消门诊预交金,并持续开展门诊预交金清退专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凡在东光县人民医院开通门诊就诊账户且卡内存有余额的,均在本次清退范围之内。
1、本人退款:持卡人携带就诊卡及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医保卡),提供就诊卡内预留的电话号码后即可办理。
2、委托人退款:委托人办理退款业务时,除持就诊人证件外,还需提供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门诊收费窗口办理。
(二)本次清退工作仅在本医院收款窗口办理,一切微信、短信等线上链接均为无效行为,望广大患者注意资金安全,防止电信诈骗。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要求,进一步优化就医流程,减轻患者就医负担,结合医院实际,现将门诊预交金清退及管理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我院除对急诊、门诊手术、急诊留观以及老年人等确有门诊预交金需求的特殊情况外,已不再保留普通门急诊患者的预交金功能。
1.清退范围:曾通过就诊卡、移动支付(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在我院门诊充值且仍有余额的患者。
①持有我院就诊卡且卡内有余额的患者请携带就诊卡及持卡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至我院门诊指定窗口办理退费手续;
②如本人就诊卡遗失且卡内仍有余额的,请携带持卡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如代为办理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及与持卡人关系证明),至我院门诊指定窗口进行核验,核实无误后即可退款;
③持卡人亡故,家属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持卡人关系证明(户口簿)复印件,至我院门诊指定窗口进行核验,核实无误后即可退款;